第(3/3)页 “这就是接下来我要说的问题。” “如果是你的话,面对类似的情况,什么原因会让你不签合同呢?” 周业斌思索片刻,脱口而出:“信任,和对方很熟……嗯?” 此刻,他脸色一凝。 “对了,已经初步判断凶手是熟人,差点忘了。” 他不是脑子跟不上,毕竟是阳城市局刑侦队的队长,只不过陈益的话让他思维高度集中,导致【注意】的分配和敏捷上欠缺。 聊到这里,周业斌神色严肃起来,沉声开口:“也就是说,凶手和刘格关系极好。” “而和刘格关系极好的人,你当然也认识!” 陈益打了个哈欠,脸带笑意:“没错。” “所以我才会说,一天之内能找到凶手。” “因为了解,所以自信。” 了解外加顶级的专业技能,陈益看这个案子,基本如同上帝视角。 只要给他权限可查阅所有相关资料,一天的时间足够了。 周业斌安静了一会,突然起身走到一名正在操作电脑的警员旁边。 他弯腰和对方说了句什么,继而拿回了几张纸。 将密密麻麻的文字资料递给陈益,周业斌坐了回去。 陈益接过扫了一眼,说道:“周队长和我想到一块去了,聪明啊。” 周业斌翻了翻白眼,咧嘴道:“是个警察都知道查通话记录,这跟聪明有什么关系。” “你可真是会拍马屁。” 陈益笑了笑,开始翻看手中通话记录。 很详细。 刘格被杀前一个星期,所有的通话对象都在这了,还准确标注了通话时间。 甚至,号码前还有通讯录备注名字。 做工作的警员倒是认真的很,没有丝毫懈怠。 非正常死亡,手机会被彻查,包括不限于通话记录,微信聊天记录,浏览记录,购物记录等等。 所以网上才会有那句玩笑话:别查了,我是自杀。 后边还有一句:粉身碎骨浑不怕,要留清白在人间啊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