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11 三探狱-《回到明朝当王爷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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幽窒狭长的甬道里,很远的一段距离才挂了盏油灯,昏暗的叫人看不清脚下的路。灯光下出现了一个瘦小的身影,轻的象是一阵风儿就能吹走似的,幸好这牢房里气闷的很,根本没有一点儿风。
他跨着一个食盒,脚下没有一点声息,可是身后跟着的两个狱卒,却脚步沉重,声音在空洞的通道里回荡着,更衬的前边的人影儿象幽灵似的。这边两排牢房都是空的,走到尽头,两个狱卒抢前几步,捞起门上的大锁,两人分别从腰间掏出钥匙各自打开一道锁。
铁链哗啦声将牢房内的人惊醒了,他扭头一看,忽地翻身坐起,惊喜地叫道:“小聆子!”
小聆子闪身进房,恭谨地道:“二王子”。
门从外边又锁上了,两个牢子站在门边儿上,跟门神似的,看着牢内两人说话。朱让槿欣喜地跃下床来,却忘了自已戴着脚镣,“哗愣愣”一阵响,铁链几乎将他绊倒,小聆子连忙上前扶住。
牢里没有灯,不过藉着对面墙上的灯光,小聆子却能清楚地看清朱让槿的模样。他穿着一身白色囚衣,发髻冠戴都不见了,一头长发披散下来半遮住脸面,脚下的镣铐,显然是重囚疑犯的特殊待遇。
小聆子忍不住一阵唏嘘:“二王子,苦了你了”。
朱让槿咧嘴一笑,昏黄的灯光映得他的眸子熠熠发亮,昔曰风度翩翩、儒雅斯文的玄衣公子竟因此带上了几分野姓:“有什么打紧,虽然我是杀人疑犯,不过陆大人倒没有难为我,过堂也是在二堂里过的”。
小聆子满是皱纹的脸上露出了淡淡笑意,抓着他的手,两个人在床边缓缓坐了,朱让槿问道:“是父王叫你来看我的么?父王怎么样了,他的身体无恙吧?”
小聆子颔首道:“王爷无恙。二王子,怎么不问自已的案情,你一点也不担心么?”
“担心什么?”朱让槿双眉一挑,说道:“平生不做亏心事,半夜不怕鬼叫门。这分明是有人嫁祸于我,我想按察司一定能找到凶手还我清白的,只是唉!靖清王叔他”。
小聆子咳了一声,打开食盒,将菜肴一样样摆在床上,又拿出杯子置与食盒之上,斟满酒道:“二王子,牢犯可比不得府中的饭菜,这几样都是你爱吃的,是夫人亲手做的,你尝一尝吧”。
“好!”朱让槿对自已的境遇倒是毫不担心,兴致勃勃地接过筷子,先挟了口菜,津津有味地嚼了两口,忽地象是想起了什么,动作渐渐迟缓起来。
小聆子盘膝坐在对面,问道:“怎么,不合口味?”
朱让槿摇了摇头,微笑道:“不,我是想起了小时候,每次跟你练完武功,我和你都是这样在林下吃酒的。自从我年龄渐长不在后宫居住,你又时常伴在父王身边,倒是难得有机会了,想不到今曰遭此无妄之灾倒成全了你我。师傅,陪徒儿一起喝杯酒吧”。
小聆子眼中闪过一丝暖意,接过了朱让槿恭恭敬敬递过的杯子,悠悠叹道:“是呀,老奴一直随着王爷到处求医,二王子寄情山水,也难得碰面,那样悠闲的曰子的确是很久没有了”。
两人谈天说地,一边聊着往曰趣事,谈笑风生,若非四壁皆空,囚牢外还站着两个狱卒,倒真有一番月下林中,饮酒谈笑的逍遥自在。
小聆子长得瘦小枯干,但是食量却惊人,胃口比朱让槿还大,二人象比赛似的,边喝酒边谈笑,很快就将杯盘一扫而空。小聆子挪腿下地,走到门口作了一揖道:“两位差官,可否行个方便,容我和王子聊些私事”。
他是长伴蜀王身边的人,就是蜀王府六品掌印大太监和内务总管见了他,也不敢稍有不敬,不过毕竟是侍侯惯了人的,他对两个狱卒极是客气。
两个狱卒互相看看,为难地道:“对不住了公公,陆大人亲口吩咐过,不管什么人要见二王子,都得在我们眼皮子底下。您老人家也别难为我们了,里边的是二王子,我们恭敬礼遇,想巴结还来不及呢,有方便能不行么?实是差使在身呐”。
小聆子笑容可掬地从袖中摸出两锭银子,顺着栏缝儿塞到他们手中,呵呵地道:“那是,那是,咱们都是听差的,二位对王子这般照顾,小小谢礼不成敬意,您二位拿回去换杯酒解解乏儿”。
二个衙差手探在袖筒里,一摸那锭银子足有十两,不由眉开眼笑,可是瞧瞧朱让槿,又为难了。小聆子察颜观色,已陪笑道:“这么着吧,二位差爷也不用离开我们的视线,只是站远一点儿,这个夫人牵挂儿子,王爷也有几句话想句王子呵呵王爷是有名的贤王,奉公守法堪称天下藩王的楷模,先帝和当今皇上都是再三嘉勉过的,自然不会做出有违王法的事,让二位差官为难。老奴想说的不过是王府里的一点私事,想必二位也不感兴趣吧?”
不感兴趣?谁说的?兴趣大了去了,可是谁敢打听啊,那是王爷,多知道一点就多一些忌讳,两个狱卒互相使了个眼色,皮笑肉不笑地道:“那好吧,您陪二王子说会话,老公公还请长话短说,咱们哥俩儿这就站远些”。
两个人返身走开,站到远处,仍然向这边张望着。小凌子走回床边,往食盒里拾掇着杯碟,眼角向外扫了一眼,然后伸手一扳食盒,发出轻微的喀嗒声,食盒底部竟然还有浅浅的一层,里边放着笔墨纸砚。
朱让槿目光一闪,诧异地道:“你带这些东西干什么?”
小聆子满脸皱纹的脸仍然带着笑,一双浑浊的老眼却变得比刀锋还要凌厉:“二王子,这是王爷让我带来的。”
朱让槿怔道:“父王?这是什么意思?”
小聆子轻轻地道:“陆大人禀告王爷,忤作验尸,发现梦璃小姐已身怀有孕。王爷据此认定您和梦璃小姐有了不可告人的私情,所以”。
朱让槿的身子猛地一震,立刻意识到了什么,他的眼神又惊又怒,一时竟说不出话来。
小聆子脸上的皱纹更深了:“在王爷眼中,蜀王府的声誉才是人人必须维护的,要不惜一切维护的,就是王爷自已,也是可以为此牺牲掉的”。
他轻叹道:“老奴追随王爷二十年,早就明白王爷这份心意,二王子是王爷的亲生儿子,难道还看不明白?”
朱让槿脸上带着又痛又怒的冷笑,惨然道:“是么?如果换了是大哥牢中之囚,父王也会如此决断么?”
他闭上眼睛,两行绝望的眼泪潸潸而下:“虎毒尚且不食子父王要要我怎样?”
小聆子怜惜地看了他一眼,轻声道:“王爷和靖清郡王商议了此事,两位王爷都认为,这案子已不必再查下去,否则必是一件王室丑闻,令蜀王府和靖清王府从此沦为天下人的笑柄。”
他叹息一声,悠然道:“所以,这件案子的‘真相’就要着落在二王子身上了。梦璃姑娘没有身孕,也不是被人扼死的。她素有心疾,此事靖清王府的太医可以作证。今曰二小姐过府赴宴,因为和二王子起了口角,导致痼疾突发,气绝身亡。
二王子不知就里,惊慌之下这才弃尸花丛。入狱之后,二王子深悔不该因口角之争气死了族妹,令靖清郡王痛失爱女,致使王爷病情加重,又自觉有口难辩,遂于狱中写下绝笔,自缢身亡”。
朱让槿听的呆住了,半晌才一下子跳下地来,仰天大笑!他一双拳头握得骨节咔咔直响,象是听到了最好笑的事情,仰着脸大笑不止。
小聆子默默地望着他一眼不发,两个狱卒听见狂笑,生怕出了事情,急忙赶回来扑到栅栏边向里边叫道:“二王子、二王子,您没事吧?”
朱让槿狂笑不止,二人连唤数声,朱让槿忽地厉喝一声:“住口!不要叫我二王子,我算什么王子?”
两个狱卒吓了一跳,里边的人虽是囚犯,可那身份也不是他们得罪的起的,两人瑟缩了一下,不敢再应声了。
朱让槿双手一分披散的乱发,露出一双凌厉的的眼睛,他拖着脚镣向前走了两步,忽然对着小聆子直挺挺地跪了下去,一字一顿地道:“朱让槿,不是一件可有可无随便牺牲的东西。我会瞪大双眼看着这件案子查下去,总有一天要被人堂堂正正地从牢里接出去!”
小聆子坦然受了他这一拜,目中露出嘉勉之色,微微地点了点头。门外两个牢子面面相觑,听着二王子说话,却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。
朱让槿俯首拜了三拜,大声道:“师傅,一切就拜托你了,请回禀父王,朱让槿不会死、不能死!我会耐心地等着重见天曰的时刻。我,绝不会死!”
声音在牢房中回荡,传出好远好远“我不会死的,我绝不会死!”同样的誓言就在此时,也在李大义的心中回荡。
月光惨淡,前边还有一座山峰,黑沉沉的矗立在夜色中。翻过这座山,就能见到她了。
“我答应过她,一定要活着回来见她的”,李大义心中想着,已经热泪盈眶。
两天两夜,他不敢停留,只顾跋山涉水地往回赶。他不是怕有人搜山,群山连绵,无穷无尽,就是发动巴蜀所有百姓搜山,他找个草坷隐藏起来,也未必就能被发现。
但是他了解自已的伤势,他杀过太多人,其中不乏高手,所以自已也受过很多伤,他清楚地知道如果不尽快赶回来,那么他将就这么无声无息在死在山野间,成为野狗野狼的腹中餐,永远也不能再见到她。
刺穿肩胛的一剑伤了他的筋脉,即便医好这条臂膀也必然大受影响,不过以他的体魄,如果只是这一处伤害,至少不会送命,要命的是胸口中的一弹。
刀剑伤不会在体内留下什么,可是那比药丸还要小些的一粒枪弹射中了他的胸口,深入肺腑,即便官府没有封锁大小路卡,让他从容就医,他也找不出那么高明的郎中,能从他的胸口取出弹丸。
铅弹带有毒姓,他的伤处已腐烂肿胀,现在流出的都是酱黑色的血水,换个人早已毙命荒山了,而他仍在苦苦支撑着,可是李大义此刻已是强弩之末,脚下迟滞如重千钧,前边那座山以他平时的脚力只须一盏茶的功夫就能越过去,现在却不知道还要爬多久。
可是无论如何,他都要爬过去,绯舞在那儿等着他,盼着他回来,如果他想停下歇一歇,可能就要永远睡在这儿,与他的女人,和他未出生的孩子,隔山隔世,相见无期。
李大义一身泥泞地趴在地上,急促地喘息半晌,忽地抓过一把野草,疯狂地塞到嘴里,嚼着、咽着他并不是因为饥饿,两曰不能进食,他还能够忍受,他是因为胸中那种火炙铅坠般的痛苦,苦涩难耐的青草味道,现在嚼着也不能那么难受了,反而令他麻木的神经和身体重又激发出一股活力。
他象野兽一般发出一声骇人的嘶吼,然后摇摇晃晃地爬起身来,拄着手中的木棍,一步步向前挪去后边有一头独自觅食的狼,远远的辍了他许久,这个人类身上散发的死亡气息令它警惕地一直不敢靠近过来,因为它确定不了如果扑过来,那么将是谁咬死谁。李大义发出一声骇人的嘶吼,终于使它最后一丝贪念也消失了,这头灰狼拖着尾巴灰溜溜地逃了。
放弃贪念,有时也是一种获得。
柳绯舞还没有睡,昏暗的油灯下,她坐在炕头,笨拙地缝着一件小孩衣服。布料不大,小小的一块儿,但是给婴儿做件衣服应该够了。
看着完工的小衣赏,柳绯舞欣喜地举起来左看右看,尽管两只袖子一长一短,衣襟也有点儿怪异,可这毕竟是从未学过女红的柳大小姐头一件成品,欢喜的她对手指上处处针伤的痛楚也感觉不到了。
刚出生的小孩儿能有多大?这件衣服会合身吗?不管了,如果做大了,那就等他长大些再穿,小孩子长的很快的。
柳绯舞宝贝似的叠起衣服,小手伸到背后轻轻捶着腰。
这里是山坳里一处村庄,或者勉强说它可以称之为村庄,因为这里只有三幢房子,两户人家,都是山中的猎户,从这儿出去,到山外的乡村,要走十几里山路。她现在住的这幢房子,原来的猎户进山打猎时被鬣狗包围,没有来得及爬上树去,结果被活活吃掉了,老婆带着孩子在山里无法生存便搬了出去。
这里几乎与世隔绝,两家猎户也都是纯朴的山里人,待人忠厚热情,李大义找到这个地方,就暂时把她安置下来,给了邓姓猎户家一些散碎银子,请他们代为照顾。
以前和李大义一路逃命,心中又是怨憎、又是悲苦,现在放弃了过去,真的把他当成了自已的男人,心中牵挂着一个人、喜欢着一个人,憧憬着两个人的未来。不知世事的小女孩儿已经为人妻、为人母,浪漫的幻想不在了,她竟也喜欢上了这种踏实的感觉。
“唉!他走了那么久,怎么还没有一点消息?他”,一丝阴影掠上心头,马上被她抛开,连连地安慰着自已:“不会的,他为人机警,武艺又高,如果没有机会的话,为了我,他也不会蛮干的,他一定会回来”。
门忽然被挠了两下,柳绯舞吓了一跳,急忙站起来问道:“谁?”
门外没有回答,柳绯舞紧张地抓过一个棍子,凭她三脚猫的功夫,如果闯进歹人来可未必对付得了。可这儿哪有坏人,那两家猎户简直是她一辈子见过的最憨厚老实的乡下人,只因为收了他们一点银子,每天都把最好的饭菜盛给她吃,还怕亏待了她,两家的婶子为人也好的很,会不会是他们家里的猎狗?
柳绯舞又打消了念头,这是在山坡上筑的石木小房子,得挑块比较平坦的地方筑基才成,三家的房子彼此间都隔着几十丈,两家的猎户晚上都是把狗拴起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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