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这让我犯了难,原本等他好了,就会离开,如今他无处可去,我给爹去了一封信,让他暂时在别庄住了下来。 别庄在离京城百里的一座小县城,民风淳朴,除了庄子里的人,没有人知道我的身份,不用去揣摩外人的心思。 我乐得自在。 这个神仙般的人物,成为别庄的一道风景。 他喜欢看书,可他没有记忆,不认识字,我自告奋勇地教他认字。 他极为聪慧,学的很快,字也写得好。 他还喜欢跟着别庄里的人学酿酒。 别庄里有一片桃林,桃花开时,他酿了一坛子酒,埋在了桃花树下。 说是来年春天,再挖出来。 他很爱干净,身上有一点脏污都不行,偏偏又喜欢容易脏的白衣。 衣服的布料还得是飘逸不伤肤的上等面料,不只是身上穿的,还有床上的被子也要轻软如烟,吃穿用度方方面面都挑剔的过分。 在他的衬托下,我觉得自己这个大家小姐活的粗糙了点。 要不是我爹有钱,别庄进项足,这样费钱的我养不起。 在他一天换了十件白衣,还换了好几个绣娘后,我再也忍受不了,觉得不能再这么下去了。 他敏感地察觉到我的心情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