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62.不急,跟他耍耍-《最终诊断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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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......”
托马斯知道祁镜在内涵自己,但经这么一说,他倒是有些明白了。
“比起教育、训练这些冗长复杂的工作程序,我觉得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应该是一脚把这个蠢货踹出去。只有这么做,才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平均智商。”
祁镜说完还没等一旁的法官反应过来,就转身致歉道:“法官大人,我只是为复杂的医学现象打个比方,没有宣传暴力的意思,更不是歧视弱智,还请您能谅解。”
“额......嗯,没关系。”
外周血单个核细胞就属于血液中的白细胞。白细胞本身没什么用处,既然oci病人体内的丙肝病毒会躲在一部分白细胞内,那就把所有白细胞一起干掉。
“早在2000年米国zf就知道丙肝病毒会感染外周血单个核细胞,fda根据这一情况,对于血液制品提出了相应的要求:尽量减少白细胞的含量。”
祁镜所说的东西放进采血制备流程里,其实不难理解。
一位献血者来到血站采血,首先要查血清学丙肝rna抗原抗体。如果阳性则不能献血,如果阴性那就采完血后去除掉白细胞,再进入生产流程。这样一来,即使其中混有了oci的病人,也会因为寄宿的白细胞丢失而失去传染的机会。
托马斯没想到等待自己的会是这样一个情况。
好不容易摆出来的oci概念,竟然被祁镜的几句话给否定掉了,甚至最后还不忘补刀:“我相信,血液制品公司不可能不知道fda对白细胞的态度。”
被告席上坐的是jo-bd公司的代表人和几位律师,听了这些后,顿时乱作一团。
(我真的不知道还有这种要求......我就是一个出庭的代表而已)
(我也不太清楚,我负责的是oci这一块的取证工作)
(我记得fda只要求白细胞的量,根本没要求去除白细胞。托马斯,你可以套一套他的消息来源,说不定是在唬我们呢)
(对啊,他一个华国人,怎么会了解fda的要求......)
托马斯听着他们七嘴八舌乱说了一通,用手指敲了敲桌面:(把你们准备的要求材料都给我找出来,快!)
他也不愧是经验老道的精英律师,翻找到相关文件后,第一个想到的驳斥点就是:“你确定国家fda对输血确实有这方面要求么?会不会因为语言不通,导致理解出现了偏差?”(1)
祁镜看着他们被自己绕进了坑里的样子有点想笑,不过考虑到这儿还是法庭,便快速敛起笑容,摇头说道:“看来你还是没明白我的意思。”
“不,祁医生!你是证人,请一定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话来转移视线!”托马斯又扫了眼手里的那张纸,说道,“请务必回答我的问题!”
“要回答这个问题,我需要一些解释的时间。”祁镜看了看手表,“大概5分钟。”
托马斯一脸黑线,怎么又要解释:“快说快说~”
询问己方证人时,可以用早已经商量好的套路来陈述一件对自己有利的事情。而在询问对方证人时,整个过程往往是把双刃剑,有利有弊。
利的是能通过精巧设计的问题,逼对方说出自己想要的答案,并且在得到答案时迅速结束提问,在陪审团脑海里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。而弊端则是一旦问题被证人全盘否定,那律师就必须用其他提问内容来弥补这一点。
现在托马斯就在弥补,希望用更多的提问来找出祁镜之前所说内容的漏洞。
但这却是陆子姗和整个原告团乐于看见的,尤其是祁镜,他得到了在西弗所长面前充分展现自己的机会。
早在1992年就有人发现,在输血和制备血液制品的过程中,血液中白细胞的存在基本毫无利处,全是弊端。(2)
弊端包括但不限于:反复发生的非溶血性发热反应,对白细胞抗原的同种免疫反应,将巨细胞病毒(cmv)经输血传播给 cmv 疾病高危患者等。(3)
所以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,输血医学界一直致力于研发各种技术,来减少或灭活血液成分中的白细胞,以降低各种输血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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